揭秘伊朗的奇葩死刑,受害者家人既能執行死刑,也能寬恕死刑

你能想到的死刑有哪些?


槍決還是藥物註射,這兩種是目前國際上最普遍的,但如果你恰好喜愛西部片,那就多一個絞刑;看多了美國監獄片,那就再加一個電椅


世界上有這麼一個國家,他會讓你跳崖,除了跳崖外,居然還有更讓人不可置信的刑罰。


大家好,我是三方調查員三妹。


1

天堂報到一:只要依法,無懼年齡


伊朗,是個位於西亞的中東國家,舊稱波斯。

伊朗


伊朗的人民主要信奉伊斯蘭教,信眾超過全國人口的9成以上,也有部分信基督教啊、猶太教等,不過人數少得可憐。


據伊斯蘭教的聖典《古蘭經》來說:“每個人都有活著的權利,這一原則有個例外,除非被律法判死。”


所以信眾的信念是:“不要殺了真主賦與的靈魂,除非經過法律的正當程序。”


也就是說,只要律法判你有罪,你就會受到懲罰,只要律法OK,處決一個人更是完全合規


而這其中,最惹人爭議的是對少年死刑犯的處罰。


由於整個國家的律法,壓根沒有未成年人保護這一說,所以年齡根本不是問題,審判犯罪的小孩子,那是該罰就罰,從不耽擱,而且罪大惡極想判無期?不,直接死刑。


但隨著國際未成年法的確立,以及部分和平主義者的“廢除死刑”的呼聲,伊朗表示很難辦


難辦也得辦,天天有人在那譴責你也不是個事兒。


於是1968年,伊朗簽訂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1991年又簽訂了《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


2012年,政府官方聲稱,會著手修訂未成年保護法的條例,同時也將舊時律法中,對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擔責年紀由男孩兒15歲,女孩兒9歲,統一改為了18歲。


看,我上道吧,你們要的樣子我都有。


實際上呢,伊朗的少年犯仍舊無法逃脫死刑,一旦被判處,僅僅是續了幾年的命而已,因為一旦少年犯們滿18周歲,就可以直接送去執行了,表現再好也沒用。


伊朗的“掛羊頭賣狗肉”的行為,沒過多久就被髮現了,國際上對他的譴責更加強烈。

譴責


最終,伊朗表示將會削弱判刑的嚴厲程度,只對有“十分惡劣”的行為處以刑罰,但沒想到,這個“十分惡劣”也只是裝模作樣的瞎掰。


阿特菲(Atefeh)出生在伊朗內卡的一個貧民窟里,是個苦命的娃,5歲喪母,不久後,又喪弟,父親吸毒成癮,家中一貧如洗。


稍微長大些,結果又相貌出眾,這本是件好事,可對阿特菲來說美貌就是毒藥,因為沒錢沒勢的她,很容易受到侵犯。


阿特菲(Atefeh)


有可能走在大街上就被拐走,有可能正在睡覺就有人翻窗而入,就是這麼恐怖,而且伊朗女性的地位簡直低到了塵埃里,出了事情更有可能直接判女生全責


所以大多伊朗女性在外出時都會帶上一把小刀,以備不時之需。


阿特菲(Atefeh)


阿特菲,很容易就吸引了前國民衛隊警察、後出租車司機的阿裡-達拉比(Ali Darabi)的目光。


阿裡-達拉比(Ali Darabi)


達拉比並不是個靚仔,相反,他是個有著孩子的51歲已婚老男人,看中阿特菲後,在3年的時間里多次對她進行侮辱,後來被髮現,居然只用受牢獄之災,而阿特菲卻被指控有大罪,判處死刑。


在上訴中,法官全然不顧阿特菲的年紀、心理以及受到的迫害,總問道:


法官


你知道失去貞潔是錯的嗎?


你有熟記咱們古蘭經的教義嗎?


作為女人為什麼要拋頭露面勾搭人夫?


阿特菲明白了,自己絕對會敗訴,便在法庭上摘下了頭巾,根據《古蘭經》中的伊斯蘭教義:女人的秀髮只能屬於她的丈夫,給別的男人看到那就是女人對感情不忠,會受到很嚴厲的懲罰。


阿特菲摘頭巾


阿特菲摘下頭巾意味著反抗反抗男性對女性的壓迫以及抗議自己所受的不公平待遇。


阿特菲辯稱應該懲罰達拉比,而不是她,隨後脫下鞋子扔向法官。這種行為被視為對法庭的嚴重蔑視,法官大怒,將她判處絞刑。


阿特菲被執行


在2004年被公開執行。根據她的出生證明,絞刑執行時她才16歲。


2

天堂報到二:你可以娶四個老婆,但你不能嫖



伊朗因為判罰的罪人很多,刑罰方式也有很多,但大多使用絞刑來實施。


而絞刑的環境基本是個大廣場,絞刑的工具是十分結實的繩子外加起重機,沒什麼花里胡哨,可以說是十分簡單粗暴。


絞刑


繩子一扣,起重機一拉,幸運的瞬間歸西,不幸地成了圍觀群眾的視線聚焦點,不過等個十幾二十分鐘,保準送走。


被蒙上眼睛


但對於下麵這一行為,卻少有地保持著傳統的刑法。在伊朗,你可以娶上四個老婆,但你絕對不能有妻還嫖什麼出軌,什麼外遇,什麼小蜜12345,通通都不行。


否則呢?男的先鞭刑,抽個百八十鞭,還要講究韻律,不能輕不能重,不能急不能緩,因為鞭死了無法解心頭之恨,抽完以後,再送去給起重機提上一提,讓他歸西;

先鞭刑

後起重機


女的呢?其實我們已經初步瞭解,女性在伊朗地位很低,法律也很少保護,她們只會更慘。事實也的確如此,被判亂搞的女性,會被處以石刑

石刑


最早期的石刑、就是懲罰那些、關係混亂的男女,將他們埋在土裡,一般來說,男人埋到腰,女人埋到肩膀。


男女埋的位置不同


然後再找上幾筐的石頭不能太大要小一些,最主要是怕沒懲罰完,人就去了。


最後由親人或執法者帶頭,朝被埋的人扔石塊,如果在此過程中,受罰的人掙脫了土地的束縛,那就說明被神原諒了,懲罰也就到此結束,但如果掙脫不了,就會受此折磨直至生命終結。


索羅亞(Soraya)是一名35歲的婦女,她於1986年、在伊朗的一個小村莊裡、被當眾用施以石形。據稱,她被丈夫指控,與另一男子有不正當關係,並有丈夫的3個朋友作證,最終被法院判有通姦罪。


索菲亞被石刑


事實上,她的丈夫是一名有著犯罪前科的獄警,某天,忽然看中了一個14歲的年輕貌美的姑娘,因此想在不支付嫁妝的情況下,擺脫掉原妻,思來想去,最後決定一不做二不休,殺了她。


計謀雖然不費吹灰之力就成功了,更可悲的是,她是被自己的家人、鄰居、丈夫和孩子,合力埋在了地下,而且夯實了地面後,用石頭送走了她。


諸如此類的受害者還有很多,2013年,伊朗修改法律,情色問題用絞刑替代執行。


但根據伊朗人權狀況報告員艾哈邁德·沙希德於2016年9月30日向聯合國大會提交的報告表明:


艾哈邁德·沙希德


自2015年以來,至少有兩名被判有罪的婦女處以石刑。據國際特赦組織報道,從1980年到2009年,伊朗共有150人被石刑處決,其中大多數是女性。


2016年7月,伊朗政府聲稱,司法部門已將這些判決改為其他懲罰,並且近年來從未執行過石刑。而且把通姦定為刑事犯罪、符合其對伊斯蘭法律的解釋,並且石刑是一種有效的威懾,保準沒人敢亂搞關係,他們還在2017年記錄了三起石刑死刑。


記錄的石刑


截至2019年11月19日,國際人權聯合會發表聲明稱,伊朗用石刑作為通姦類的處決方式仍是“法律規定的”,且仍有“數人在死囚牢房被判處石刑”。


國際人權聯合會發表聲明


3

天堂報到三:同性戀的“墜崖”路


與女性地位相似,在伊朗,同性之間的曖昧關係是十分可恥的,一旦被髮現,幾乎無一例外地會受到指控,如果發生些關係,還會被處決。


伊朗將這種形式的“犯罪”分為兩種,一個是雙方有意,一個是被迫。


如果雙方有意,則會被處以鞭刑,再罰錢,但最殺人誅心的是,法庭會讓二人分開,通常會強迫其中一人離開所在的城市,哪兒遠去哪兒;


如果是“被迫”不乾凈了,那犯人將會遭到政府的指控,直面死刑


這種“同性”案件的罪犯處決、過往常用“墜崖”的方式,什麼叫墜崖呢,在古伊朗時代,人們會將犯人帶去一些懸崖上,將他們綁好雙手,從崖頂上推下去。


墜崖


而現代,由於國家逐漸城市化,也不好再找個郊區、找座山崖,於是常常將地點設置在,較為中心、且有廣場的高樓上,一是便於公開處決,二是便於“善後”處理。


現代化的“墜崖”


據伊朗官方報道,“墜崖”什麼的,早就不存在了,因為現在都用絞刑代替,但似乎,現實中的“墜崖”處決也偶有發生。


(請給這位失信榜單的榜一大哥雙擊呸呸呸)


根據國際特赦組織2008年的報告,2007年5月,六名男子在伊朗設拉子東部地區的小城裡,綁架了兩名年輕男子,不僅搶劫了他們的財產還搶劫了他們的身子,事後被逮捕。


塔耶布-卡裡米(Tayyeb Karimi)和亞茲丹(Yazdan)是兩個主搶人,因劫財劫色被法官判處死刑,執行方式是將他們從高處推下


另外四名男子因只劫了財,每人被判處100下鞭刑。


如果說卡裡米和亞茲丹好歹是有點人權,被迫跳崖,那直接被打包裝袋扔下高樓的犯人,則放大了臨終前的所有恐懼。


據伊朗當地新聞報道,一名男子,因強行劫色、殺害了自己16歲的侄子,隨後被逮捕定罪。


凶手原是伊朗西北部馬什哈德的一名木匠,他侄子在他的店里打工。侄子不僅長得清秀,幹活還特別利落,直接讓他心動不已。


模擬場景


他先是小心翼翼地表達了自己的愛意,遭到拒絕後,惱羞成怒、強行占有,最終為了隱瞞罪行,將其殘忍殺害,法官判決,他將被裝在袋子里從懸崖上扔下。


法律專家說,如果他在墜落中幸存下來,他將被絞死。但人權組織秉持著什麼人都救的原則,希望人們發出請求,要求寬大處理和減刑,但基本沒人理睬。


後來,伊朗人權活動人士在國際上強烈譴責,並稱,自1979年以來,已有4,000多名同性戀者被暗中處決。


4

天堂報到四:原諒我好嗎,我出兩隻羊


雖然說,怎麼判基本上等同於法官的一言堂,但在伊朗,死刑與否、還有另一種與律法相當的判決方式:祈求原諒。


祈求原諒


只要你足夠真心!足夠誠懇!悔過之心足夠強烈!得到受害者或者受害者家人的原諒,你就可以直接當眾釋放,不論何時,不論何地,即便現在就在處刑臺上。


Ali Asghar Borujerdi(阿裡阿斯加爾),1893年出生於伊朗西部的博魯傑爾德Borujerd,是20世紀報道的第一位伊朗連環殺手和強姦犯。


Ali Asghar Borujerdi(阿裡阿斯加爾)


他小時候隨家人移居伊拉克,家族基因十分暴力他的祖父常常襲擊商隊謀財害命親爹是馬什哈德的著名大土匪之一,後來被哥薩克軍隊給滅了。


阿裡也很爭氣,14歲就進了局子,不幸的是,由於年紀小,他在受害者父母的同意下被釋放。後來在發現他虐待5名兒童後,再次被捕並被判處9年徒刑。不過沒蹲多久又越獄成功。


逃跑後,阿裡當了一名走街串巷的小販,來來往往的顧客里,但凡長得俊的男孩,他就多看兩眼,與他們交朋友當做目標,幾年間侮辱殺害了25人。


模擬場景


1932年末,他逃回了伊朗,在首都德黑蘭販賣秋葵,又繼續了自己的勾當,1933年1月,人們在德黑蘭南部的郊區、發現了3具殘破的遺骸,隨即警方介入,進行調查。


這正是阿裡犯下的,可即便如此,他仍然頂風作案,2月末,人們又在拉萊公園發現了一個頭骨,後來,像是惡人自有天收一樣。


警方在排查過程中,恰巧遇到了正在“工作”的阿裡,併在他隨身攜帶的包中發現了血衣和刀,人贓俱獲!確認了他是凶手本凶。據後續報道,阿裡在德黑蘭侮辱殺害了的青春期男孩共有5人。


1933年7月上旬,在他被捕四個月後,他在法庭上說:


“這些都是孤兒,無家可歸,而且很漂亮”。


他將自己的罪行稱為社會清潔問題,並稱自己殺人的原因,是因為他們是國家的敵人,言之鑿鑿令人髮指。


最終,他於1934年7月6日黎明時分,在賽帕廣場執行絞刑。


被執行


在行刑前,他本來還很幽默,好像跟他沒什麼關係一樣,但當他看到起重機,以及起重機上的繩索時,意識到自己即將歸西的事實,他放棄了自己的倔強,一下子打破了那顆“為國家清除”的虛假自尊心。


他突然變得無助,腿腳發軟痛哭流涕,面對前來觀刑的男孩兒們的家人說:


“如果我從這種情況下得救,如果你們能原諒我,我發誓每家兩隻羊”。


他哭著喊著,但那些家長們卻趁守衛不註意,用藤條狠狠抽向了他。


在伊朗歷史上,的確有多例死刑前被原諒,然後當場釋放的例子,但很顯然,罪大惡極的阿裡可沒這個運氣,屠刀高舉終會等來索命的繩索

律法,相當於人民為了公平正義給自己立的法,是集體的訴求。它不僅有懲罰,也有保護。


“無罪之城”的伊朗,不以保護為根源,反用懲罰做威脅,中間因為不平等、不公正產生的漏洞不加修複,那律法終究會成為惡人實現欲望的手段,並滋生出了更多的罪惡。


雖然三妹今天、只是給大家介紹了、伊朗的刑罰制度,好像讓我們以為這種事情離我們很遠,但如果某天,我們因為不懂法,遭到了陷害,受到了損失,又到什麼地方,用什麼手段去尋求正義呢?


不要跟我說你覺得壞人會講理,即便你我生活在較為平等的國家、較為和平的年代,也希望咱們都能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好好保護自己。


那以上就是三妹的調查報告了,你的點贊關註就是對我最大的鼓勵,小妹感激不盡,我們下期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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